结合给定资料,以“处罚与教育”为主题,联系实际,自拟题目,自选角度,写
一篇文章。
(40 分)
要求:
(1)观点明确,见解深刻;
(2)参考“给定资料”
,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思路清晰,语言流畅;
(4)字数 1000 ~ 1200 字。
资料 1
近年来,形式多变的网络诈骗屡屡见诸报端,成为笼罩在人民群众头顶上的一朵
乌云。由于犯罪分子精确掌握了用户个人的相关信息,并针对个人设下了环环相扣的
诈骗陷阱,普通人稍不留神便会掉入陷阱,酿成了不少悲剧。2021 年 4 月,习近平
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管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
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
任,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推进国际执法合作,坚决遏制此类
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玉兰路作为 J 市最具代表性的街区之一,近年来,在众多网红店的聚集下焕发出
了新的生机。2021 年的元旦假期,很多来玉兰路打卡的朋友会发现,这条路上出现
的新风景,就是隐藏在各个店铺内的各具特色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示。
“你以为这是一条发财路,结果他们却跑了路。”
“他爱你?他只是想养肥你,再
狠狠诈骗你……”玉兰路上的这家下午茶店里,一张张详细讲解“杀猪盘”诈骗套路
的提示台卡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这些小提醒反诈于无形,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进店的
客人。
“花样”反诈,不得不给他们的创意点赞!
原来,玉兰路派出所“跨界联名”了好几家“网红”店,让店铺根据自己的特色
设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内容,既接地气又有趣,还特别容易让客人接受。说起
和网红店铺的合作,玉兰路派出所郑教导员颇感欣慰:
“我们联系一些店家协商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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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合作时,大家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可以说是一拍即合。店家们也
希望来店的消费者能提高警惕,他们表现出了很强的社会责任感。”
结合各个店家的特色,玉兰路派出所提供了不同的宣传方案。像 J 市百货中心这
样客流量大的商家,通过在店内的投影设备循环播放案例剖析类的防范宣传视频,在
顾客等位或等餐的过程中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宣传。还有一些店家提出由自己来设计结
合店铺特色的宣传内容,比如漫生活原豆巧克力工厂就在餐垫上印刷了以巧克力豆卡
通形象为“股权投资类”电信网络诈骗受害者的漫画。尚轻食餐厅则使用卡通小猪表
现“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并为此印制了托盘纸和面包封袋。许多消费者表示,像
这样接地气又有趣的宣传方式更容易让人接受,大家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提升了自我
防范意识和辨别诈骗的能力。
“不熟的号码不要乱接,不熟的微信不要乱聊……”最近这几天,J 市 L 镇的村
民发现,自己手机微信朋友圈里经常出现该镇党委书记和一些村书记拍摄的短视频,
他们有的化身老娘舅苦口婆心劝说,有的则扮演水果摊摊主边卖水果边讲道理……
原来,为解决当前反诈宣传工作存在的难点,L 镇派出所与镇党委、镇政府组建
了“L 镇反诈联盟”
,拍摄视频的书记们都是该联盟成员。同时,镇上的妇联主席、
联村书记、学校校长等纷纷从刷单返现、冒充领导等现实案例说起,利用通俗易懂的
L 镇方言或普通话拍摄“全民反诈我来讲”系列微视频,并通过转发微信朋友圈的形
式,定向、定点地推送给全镇人民。
“全镇 25 个村(社区)喇叭每天播放反诈警示语,定期开展反诈宣传讲座,但还
是有群众被骗。
”L 镇派出所叶所长说。为彻底解决“今天在宣传,明天还被骗”的
情况,L 镇派出所与镇党委、镇政府反思反诈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决定让群
众加入进来,使反诈宣传工作由“独角戏”向“大合唱”转变。
“反诈不仅仅是公安的反诈,还应该是全民的反诈,是一项动员全民参与的工程。”
叶所长说,“群众自己参与进来,拍摄新颖的反诈视频、音频等,让他们从被动转为
主动,形成全民全社会反诈局面,从源头上预防、压降诈骗类案件的发生。
”目前,L
镇 25 个行政村、129 家企事业单位、4 家中小学校已成为“L 镇反诈联盟”的先行军。
J 市公安局还联合 M 互联网企业共同推出警民联合网络诈骗信息举报平台——警
网平台。该平台集公安机关的刑侦优势与互联网企业的平台优势于一身,面向全国网
民提供网络诈骗举报服务。自成立以来,警网平台累计收集各类诈骗举报超过 26 万
次,举报总金额达 3.5 亿元。警网平台为用户提供了视频、音频、图片及文字等多种
举报方式,全面收集犯罪分子信息,同时利用互联网企业的大数据分析能力,将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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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进行串并,所有信息直接同步公安机关。截至目前,警网平台已与全国 400 余个
地区的公安机关建立联系,协助侦破 100 多起重大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达
1.7 亿元,打掉 10 余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大型诈骗团伙。
“‘光头李’来了,你抢到票了吗?”日前,J 市某大学邀请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
诈骗中心“网红”明星“光头李”——李警官来校开展“全员反诈 · 校园无诈”反电
信网络诈骗主题宣讲活动,现场座无虚席,掌声、笑声不断。
“听李警官讲故事,不
要再让辛苦钱被骗光了!”场外师生与家长以线上同步直播的方式收看,一边“点
赞”,一边刷屏转发。李警官专门从事反诈工作,他用幽默、诙谐、有趣的表演风格,
把单调、重复的诈骗案例,通过富有创意的文案和充满感染力的激情演绎,讲述反诈
知识,揭秘诈骗套路。
为有效提高市民防诈识骗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让市民在
新传播方式中接受反诈知识,2020 年 11 月,市公安局在线上线下同步推出了《光头
李讲反诈》系列原创短视频栏目。栏目每期一个案例,每期时长一分半钟左右,用案
例讲述反诈知识,揭秘各种诈骗套路,让人耳目一新,赢得了大家的肯定。
《光头李
讲反诈》已在“J 市公安”新媒体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快手号等平台先后推送了 58
期,全网综合播放量已突破 8000 万。J 市公安局常态化密集推送《光头李讲反诈》宣
传短视频,提醒大家时刻绷紧防范之弦,谨防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在 J 市营造了全民
反诈的浓厚氛围。目前,市可防性案件警情同比下降了 32.5%,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同
比下降了 34.7%。
资料 2
2020 年 7 月,市民古美华接到了一个特殊的邀请——为即将成立的 S 市人民建
议征集办公室揭牌,获邀理由是她曾贡献过“金点子”
。古美华是一家 24 小时便利店
的经营者,在工作中她注意到一个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便利店夜间要配备 2 名员工
值守,否则将受到处罚,但她认为,这项规定已经滞后于移动支付时代,在一定程度
上还提高了成本,制约了便利店的发展。于是,她通过人民建议征集平台提交了一份
《关于尽快废止便利店夜间需 2 人值守规定的建议》——古美华没想到,自己的这条
建议从提出到有关政府部门落实解决,前后只用了不到 1 个月的时间。
“近年来,S 市正不断以更新的机制、更主动的姿态,推动人民建议征集深入百
姓生活、融入社会治理、走进决策视野。”S 市信访办、人民建议征集办王主任说。
10 年前,S 市信访办设立人民建议征集处,专门处理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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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建议,这拉开了人民建议征集专门化发展的大幕。2020 年 7 月,S 市信访办挂上了
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的牌子,集纳“人民建议征集信箱”
“市委领导信箱”
“市政府
领导信箱”及 12345 市民热线等多个渠道,建立起一个信息来源丰富、覆盖群体广泛
的人民建议征集体系。
“缺少针对老年人的营养定制菜谱,口味单一、菜品单一,仅能保证有得吃,但
不一定能吃得好。”市民丁德友致信人民建议征集信箱,希望根据老年人用餐特点,
选择老字号餐饮企业共建“长者食堂”
。丁德友提的建议,通过人民建议信息直报机
制,摆上了市领导的办公桌,同时被列为督办件。S 市民政、商务部门迅速对全市老
年助餐服务情况开展调研,并提出让有条件的老字号企业加入老年助餐服务。
2020 年初,S 市某大学霍教授走在 D 区滨江水岸时萌生了一个想法:
“滨江是属
于人民的会客厅,不妨多倾听人民心声,可以专门设置一个收集人民意见的平台。
”
他把想法通过书信提交到当地区委,不久,这一构想正式落地,霍教授也有了一个新
身份——“D 区发展建设特聘建议人”
。D 区人民建议征集办林主任介绍,2020 年,
D 区开通了人民建议“直通车”
,迄今为止已收集到数百条人民建议,一批“金点子”
已得到采纳和运用。
“市民、游客有任何想法,哪怕只是一个台阶、一个标识的事,
都可以提。
”林主任说。
2020 年疫情期间,S 市明确规定:乘坐地铁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市民小乔在一次
乘坐地铁忘带口罩后,萌生了是否能在地铁站里增设口罩自助售卖机的设想,并在人
民建议征集网站上提交了建议。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对这条建议非常重视,随即,这条
建议推动了多部门的联合调研。没过多久,小乔的设想便得到了实现。“各职能部门
积极采纳群众建议,推动出台规范性文件 170 余件。
”王主任说,
“群众声音是原汁原
味的社情民意,蕴含着大量真知灼见。一条好建议完善一项政策、改进一项工作已经
成为常态。
”
2020 年,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共接收处理群众意见建议 2 万余件,内容涵盖经济社
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除向职能部门转递外,有 175 件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平均两
天 1 件,职能部门采纳率达 98.3%。全市 16 个区均设立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6100
多个村居实现“扫码提建议”
。围绕制定 S 市“十四五”规划,20 多位市民应邀与政
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不少切合实际的建议被吸收写进了发展规划。聚焦教育、医
疗、住房等民生热点,S 市人民建议征集办与相关职能部门已开展联合征集 17 次。
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在解决一大批具体问题的同时,还推动相关部门制定了一大批规范
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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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党史学习教育,S 市深化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促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更加
精准有效。2021 年 5 月 19 日,S 市“人民建议征集”平台与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开启深度合作共建,进一步推动建议成果转化,更好地从政策层面解决问题。
“人民
建议征集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
序化建设。”王主任说,
“如今,我市人民群众的‘金点子’正逐步成为城市治理的
‘金钥匙’
。
”
2021 年 6 月 23 日,S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S 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
并于 2021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是全国第一部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专
门促进和规范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如今,以地方立法为契机,S 市正不
断创新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模式,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的渠道方式,推动人民建议征集
的成果及时转化。有专家指出,这是对“全过程民主”的有益探索,有力彰显了新时
代的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也是“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具体实践。
资料 3
2021 年 10 月的一天,农民工老梁来到 N 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在法律援助中心帮
助下获得了合法赔偿表示感谢。2020 年 6 月 18 日,老梁在某企业生产菌棒过程中因
机器发生故障导致右手手掌受伤,后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伤残十级。但
是,该企业并未给老梁缴纳工伤保险。为解决赔偿事宜,老梁向 N 市法律援助中心
求助。据了解,当时该企业认为他们与老梁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老梁
受伤与企业有些关系,但不是企业的全部责任。该企业认为老梁不是他们的工人,不
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老梁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该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做出赔偿。经仲裁庭审理查
明并调解后,该企业与老梁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并自愿于 2021 年 10 月 1 日前一次性
支付老梁各项赔偿合计 83000 元。
为进一步了解本市农村法律援助的现状,2021 年 11 月,N 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
作人员小赵进行了专题调研,下面是小赵在调研中了解到的一些情况:
“有时候,我们会发现,有的农民工可能为了几千元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还
有一些群体性案件,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影响社会稳定。有了法律援助律师之后,这些
问题就有可能避免。法律援助是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
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
”董丽律师对小赵说。
“农民工法律援助之路并不好走,可以说,每个法援案子都要耗费大量精力去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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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料,整合证据,特别是有些案子还是群体性的维权案件,就更复杂。
”W 农民工
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肖薇对小赵表示,
“不过,每当看到受援者拿到赔偿款后露
出的笑容,我觉得自己的工作还是很有意义的,付出的艰辛都值得。法律援助有利于
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使公民不论经济条件好坏、社会地位高低都能
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
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从农村法律援助制度本身来看,2018 年各地在《法律援助条例》明确规定的适
用范围之外的民事、行政案件数为 54 万余件,占民事、行政案件总数的 56%,而后
还显递进趋势。我国很多地区的法律援助中心都是四级制,最低到县一级,对于乡村
等级却没有设置相应的法律援助中心,这对于农村群众直接咨询法律援助或申请法律
援助等都是一大阻碍。法律援助需要经过申请、审查等一系列繁杂程序,时间跨度
长。另据有关社会调查,42.55% 的群众对法律援助有些了解,51.06% 的群众不太了
解,仅 6.38% 的人听过法律援助宣讲。
”吴良律师说,
“一些农民工出现纠纷后,一是
没有合同,二是仅认识工长或包工头,工长或包工头一旦失联,就很难查证农民工的
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不清晰,索要工资的主体就没法明确,从而增加了法律援助的
难度。
”
“据统计,截至 2018 年底,全国法律援助机构数量为 3281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
位为 1259 个,业务经费尤其是农村法律援助财政缺口巨大。法律援助工作站 39526
个,其中有近 50% 是依托司法所、看守所以及工、青、妇、老、残等相关场所设立,
平均每个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到 4 人,平均 10 个法律援助机构或工作站仅有
1 位法律援助注册律师。很多乡镇或农村地区甚至没有法律援助工作站及联络站。
”P
法律研究中心刘主任对小赵说,
“现行法规对法律援助对象的界定也不符合当前农村
经济发展需要,同时,农村地区对法律援助的标准设定以及审核情况并不一致,很多
地区的援助审核较为严格,援助标准存在偏高的情况,导致有些需要法律援助的农村
群众被拒之门外。
”
令人鼓舞的是,2021 年 8 月 20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
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该法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必将更
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保障。
资料 4
2021 年 7 月 15 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以下简称《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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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法》)正式施行,这是《行政处罚法》自 1996 年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全面修改。
本次法律修改亮点颇多,特别是第三十三条新增了“首违不罚”规定,即初次违法且
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大背
景之下,大力推行“柔性执法”
,对轻微违法者进行说服教育与劝诫,更有利于提高
社会对行政处罚的认可度,有助于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严重违法行为、降低社会危害
性。“首违不罚”兼容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温度,是落实行政处罚法关于“处罚与教育
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
不久前,船员老郝收到一张《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
,签完承诺书
的他表示今后一定会加强法律意识,带齐有效证件再上船,这是 H 市交通港航执法
部门 F 大队作出的第七起“首违不罚”决定。
“
‘首违不罚’很有人情味,给了我自我
纠错的机会,更体贴和包容了。以前执法就是开罚单,几乎不存在减轻、从轻、不予
处罚的好事,似乎交钱扣分就能解决问题,也不管你心里服不服、以后会不会改。现
在的‘首违不罚’更触动人心,再没了以往受罚时的对立情绪,反而从内心认识和理
解了人家执法检查是为了我们的行船安全和行业更好发展。这下要把规矩牢记心里,
以后都不会再犯了。
”老郝感慨道,
“以前罚十次都没用,这一次不罚反而有了觉悟,
真是神奇!”融情于法,F 大队坚持服务优先,让执法过程不仅成为查处违法行为的
过程,更成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的过程。在新坝船闸
执法检查时,船舶都会有一个预先停靠引航道等待的过程,F 大队执法人员总是会先
帮助船舶安全停靠后再登船进行检查。船舶在靠泊时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尤其在套
缆绳的时候,经验不足的船员往往没办法一次套进去。
“虽然我们是执法者,但更是
服务者。帮助相对人套缆绳,并不会损害我们的执法权威,相反更能让他们理解我们
执法检查的初衷。
”F 大队执法人员小王认为。
“行政相对人并不是行政对立人。
”F 大队陈队长强调,
“如果罚了款却不能使行
政相对人改正错误,或者因忽视了可以减轻、从轻、不予处罚的情节而导致相对人内
心更抗拒,这样不仅没有维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同时也得不到群众认可,实际
问题也没有解决。法律不是越严越好,执法也并不是罚单一开就万事大吉。法不等于
罚,而是罚与育的结合。
”
【参考范文】
罚与育结合
刚与柔并济
刚似山,柔似水。如果把“山”作为执法“刚性”隐喻,强调法律的严肃性、原
则性,那么“水”则可以作为执法“柔性”隐喻,充分尊重人的感受,以人为本。我
139申论热点范文(2025 江苏版)
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新增的“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就是兼具了执法的力度与温度,
刚柔并济,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有效体现。
罚与育相结合有利于提高社会对行政处罚的认可度,有助于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
严重违法行为、降低社会危害性。行政惩处是行政机关有效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重要
手段,假如没有了惩处的“利剑”
,社会秩序维持就会脆弱无力,对严重违法行为无
法起到震慑作用。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则更适用
警示告诫、劝告教育等方式,以彰显法律的帮助和引导作用,让群众弄清是非界限,
在权衡利弊得失的前提下,转变思想,端正态度,这样也往往更能让制度入脑入心。
比如交通港航执法部门贯彻“首违不罚”
,开出《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
给予相对人自我纠错的机会,消解了受罚时的对立心情,让其理解了执法的初衷,真
正起到了执法的教育作用。
罚与育相结合更需要融情于法,坚持服务优先,以人为本,确保教育的常态化。
法律的权威不是依赖于严厉的惩罚手段,而是来自民心所向,在持续推进“放管服”
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大力推行“柔性执法”
,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执法,将人性、
理性、柔性融入执法的全过程,能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当然文明执法、柔性执
法对执法者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达到这一标准,除了掌握法律法规政策及其精神,
更重要的是要心怀对老百姓的感情,敬畏、顺应民意。在日常工作中树立善意执法理
念,将宣传教育、服务指引、告诫监管等手段进行普及和贯彻。执法中若多一点柔性,
以人为本,将更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谐,法不容情,但法可融情。
教育是目的,处罚是手段,两者之间既互为补充,又互相制约,不可偏废。不能
脱离教育而一味地处罚,也不能缺乏必要的处罚来推进教育,教育和处罚处于对立又
统一的共同体之中。但现实中,面对较大的行政惩处裁量空间,执法人员更偏向于以
“罚”避开潜在的不作为责任,由此造成“罚教失衡”“以罚代教”的问题,背离了
“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从而导致相对人内心抗拒,不仅没有维护相关法律法
规的权威性,同时也得不到群众认可,实际问题也没有解决。法律不是越严越好,执
法也并不是罚单一开就万事大吉。法不等于罚,而是罚与育的结合。
柔弱之水,亦有万钧之力,只有既坚持法律的刚性,又发挥执法的柔性,宽严相
济,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才能让执法为民成为一道看得见的风景,不断增
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